場地使用須知
以下約定旨維護場地使用者之共同權益,敬請包容配合。
收費標準
每一個營位1200元/天計算
(內含清潔費、水電、衛浴及服務費,再無其它費用)
夜衝收費:不加收任何費用
退費標準
- 如遇颱風、交通中斷、地震、豪大雨等天災,經政府或客人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者,或政府正式公告之行政命令導致營地當時段無法營業,皆可選擇延期或全額退費。
- 自行取消預訂退費規則 :
露營日前7天以上提出者,退款100%。
露營日前2-6天上提出者,退款90%。
露營日前1~2天上提出者,退款80%。
露營日當日取消,取消將退款70%。
海稻米露營區相關資訊
海稻米露營區緊急聯絡資訊
- 露營場第一聯絡人(負責人):温丁長葆;電話: 0933484199 。
- 露營場第二聯絡人:黃裕華;電話: 0988000059 。
- 消防機關:花蓮縣消防局第二大隊豐濱消防分隊。(地址:豐濱鄉豐濱村三民路106號,電話:03-8791152)
- 警察機關: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新社派出所 。(地址:豐濱鄉新社160號,電話:03-8711329)
- 醫療機關: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豐濱原住民分院 。(地址:豐濱鄉光豐路41號,電話:03-8791385)
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相關資訊
現場消防配備
本露營場「配置滅火器(10P-ABC)四具,分別置於管理室、衛生設施、營位設施、出入口。自露營場地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在二十公尺以下,且無日光曝曬或雨水淋濕之虞。
緊急情況應變、救護、疏散計畫
一、露營場名稱: 海稻米露營場 。
二、露營場地點: 花蓮縣豐濱鄉東興段109地號,詳如露營場平面圖,容納人數可達12人(如附件一)。
三、露營場聯絡電話: 0933484199
四、露營場負責人基本資料:
姓名:温丁長葆;身分證字號:V12xxxx282(如附件二)
電話: 0933484199 。
五、緊急聯絡資訊:
(一)露營場第一聯絡人:温丁長葆;電話: 0933484199 。
(二)露營場第二聯絡人:黃裕華;電話: 0988000059 。
(三)消防機關:花蓮縣消防局第二大隊豐濱消防分隊。(地址:豐濱鄉豐濱村三民路106號,電話:03-8791152)
(四)警察機關: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新社派出所 。(地址:豐濱鄉新社160號,電話:03-8711329)
(五)醫療機關: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豐濱原住民分院 。(地址:豐濱鄉光豐路41號,電話:03-8791385)
六、本露營場「配置滅火器(10P-ABC)四具,分別置於管理室、衛生設施、營位設施、出入口。自露營場地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在二十公尺以下,且無日光曝曬或雨水淋濕之虞。
七、現場醫療箱器材: (應備)
貳、露營活動安全管理對策
一、 共同應變程序:
(一)事件辨識:本場所接獲露營場使用者通報或員工巡視發現災害或緊急事故發生,立即派員前往查看,並將實際狀況、急迫或影響程度回報管理室當班人員。
(二)通知啟動應變及動員:
1. 管理室當班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以廣播、電話等方式依緊急聯絡資訊進行內部或外部通報。
2. 被通報之當班人員視情況取用緊急應變應勤裝備前往指定地點執行應變工作並回報處置情形。
(三)緊急救護:
1. 遇露營場有緊急傷病患時,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評估並作初步處置;必要時通報 119 並協助其後送至鄰近急救責任醫院。
2. 遇露營場使用者身體不適、疑患疾病等非緊急傷病患,必要時協助其就鄰近診所、衛生所或急救責任醫院就醫診治。
(四)疏散或臨時安置:本場所應視災害或緊急事故影響程度,通知露營場使用者中止露營活動,並引導其進行疏散。
二、 個別事件應變處理:(請於後詳述應變處理方式)
(一)風災/颱風:
1. 當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警戒區域包含臺灣周圍海面時,本場所即啟動防颱準備,露營場管理者應提醒露營場使用者評估中止露營活動。
2. 當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警戒區域包含臺灣周圍海面時,露營場管理者即請露營場使用者中止露營活動,並引導其疏散。
3. 上開警報發布期間,若本場所發生疑似颱風影響造成之事故,可通報花蓮縣豐濱鄉災害應變中心或花蓮縣災害應變中心請求協助。
(二)水災:
1. 當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豪雨特報」預判花蓮縣可能達超大豪雨等級時,露營場管理者應即請露營場使用者中止露營活動,並引導其疏散,以防短延時強降雨致災。
2. 上開警報發布期間,若本場所發生疑似豪雨影響造成之事故,可通報花蓮縣豐濱鄉災害應變中心或花蓮縣災害應變中心請求協助。
(三)火災:
本場所指派温丁長葆告知露營場使用者滅火器配置地點、提示滅火器操作方式(要點: 拉、瞄、壓、掃 ),並落實日常火源巡檢。
(四)地震 :
當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地震報告」時,露營場管理者應請露營場使用者評估是否中止露營活動;若需中止露營活動,露營場管理者應提供疏散協助,以防餘震致災。
(五)土石流:
1. 當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豪雨特報」預判花蓮縣可能達超大豪雨等級時,露營場管理者應即請露營場使用者中止露營活動,並引導其疏散,以防短延時強降雨致災。
2. 上開警報發布期間,若場所發生疑似豪雨影響造成之事故,可通報花蓮縣豐濱鄉災害應變中心或花蓮縣災害應變中心請求協助。
三、救災動線規劃
(一) 災害發生時,由温丁長葆專人引導人潮避難及消防人員進入搶救。
(二) 救災動線規劃詳附件三。
四、人員避難通道規劃及人數管制
(一)人員避難動線
1、為利人員避難活動現場留設2.5公尺寬中央走道直通出入口(可依活動規模,規劃多條避難動線),並作為人員避難之動線,並指派工作人員負責引導疏散。
2、為利現場民眾清楚活動即時資訊及避難路徑,於明顯處所置疏散標示圖,使民眾知悉進出路線,另於通道或交通要道進出口之適當位置,設置緊急疏散指示牌明顯標記顯示,使人員依序出入,避免造成意外,人員避難動線規劃如附件四。
(二)人數管制:
全區使用範圍約1126.64平方公尺,扣除管理室、衛生設施、營位設施等非屬民眾活動空間計111平方公尺,實際供民眾使用活動空間約1015.64平方公尺,本次活動約12人,平均單位面積人留狀況約84.64人/平方公尺。
負責人及相關文件
負責人 温丁長葆